神為什麼要造人?神明知造人的後果,是必需使獨生愛子,成為奴僕的樣式,受盡痛苦羞辱,最後甚至與祂自己隔絕,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那麼無所不知的神為什麼還要造人?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我們應該不可能全然明白神造人的目的,不過從聖經中我們多少還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一、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所以神造人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人管理祂所造的世界。然而我們都知道在這點上,人類已經徹底失敗,就不再贅述。

      二、約一4:8“因為神就是愛”,愛必需有對象而且能互動,所以神要造人來愛。雖然由於一些客觀因素,現代人的生育率節節下降,但是對很多人特別是女性來說,還是盼望能有小孩,為什麼?難道他們不知道有了小孩以後要付出多大的代價嗎?答案是“愛”。 或許有人會說,神可以愛天使啊,然而天使只是服役的靈,人卻是神照著自己的形象所造,好成為兒女,是一種父親的愛。

三、西1:16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我們也是神基督造的。神不只要我們成為兒女,還要我們成為基督的身體。更要成為基督妻子與基督成為一體西1:24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5:3132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四、43: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這樣看來,神造人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得到一批人來述說祂的美德。至高無上全知全能的神,為何還需要人來述說祂的美德?難道神是要我們歌功頌德嗎?當然不是,那為什麼?當我們看見美麗的事物,自然的奇景,聽見天籟般的美音,不是會發出由衷的讚嘆嗎?如果連諸天都要述說神的榮耀;穹蒼也要傳揚他的手段(19:1)。那麼對於神的作為、神的偉大,祂的兒女們豈能靜默不語呢

      五、43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為自己的榮耀創造了基督徒,意謂著神要因基督徒得榮耀,也要基督徒歸榮耀給祂。林前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96:38 “在列邦中述說他的榮耀,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

      如果神造人的目的是要愛我們、要我們與基督合一、要基督徒述說祂的美德歸榮耀給祂。那麼被神愛,住在基督裡面,述說的美德以及歸榮耀給神,便是基督徒生存的意義和目的。那麼基督徒要如何才能活出神在我們身上的心意?

     神要愛我們,也要我們愛祂,但是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受到的教導是要愛祂,而服事祂就是祂的表現。因此很多國內外的講員,常會告訴我們,要按著神對每個基督徒的個別旨意和計劃來服事祂。所以我們的禱告常是「主啊!祢要我為祢作什麼?」。殊不知除了神所揀選的人以外,對大多數的基督徒而言,神只有一句話:「孩子,你只要讓我好好你就夠了。」。我相信有年輕孩子的父母都會了解這句話。問題是我們如何才能讓神好好我們?

      愛神難,其實被神愛也不容易,而愛神及被神愛卻是一體的兩面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提前1: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因為所有的命令都是出於,所以遵守的命令就是接受的愛,不遵守的命令就是拒絕的愛,不是不愛我們。同樣我們若遵守的命令,就是愛(聽父母的話,不就是愛父母最好的表現嗎?)

      所以基督徒信主後,最先也是最要緊該學會的是如何認識神的愛,以及如何讓神愛,而不是被教導成愛神就是要服事神。6:29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而遵守的命令,就是信神的具體表現。當然,神的命令有時也包含,要我們奉獻時間、金錢或勞力,也可能要我們謙卑、饒恕等等…而這一切命令都在祂的愛裏。

      神要我們述說祂的美德,但是如果不認識祂的偉大、沒有嚐過祂的恩典、沒有見識過祂的大能、沒有領略過祂的奇妙、沒有進入過祂的愛…我們要如何述說祂的美德。相信神應該不會要我們,熟記詩篇裡面歌頌祂的經文,然後用來到處對別人複誦。祂要我們向別人所述說的,是親身經歷過的,是我們自己領受的,這樣我們才能由衷的甚至是急切的,傳講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或許神希望我們極力追求認識祂,才是要我們述說祂美德的本意。

      神造人的另一目的是要因基督徒得榮耀,也要基督徒歸榮耀給祂。我們來思想要如何使神因基督徒得榮耀,並使基督徒歸榮耀給祂,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基督徒要怎樣做才能無論吃、喝,或做任何事都能榮耀神及歸榮耀給呢?50: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因此,要凡事謝恩(這也是神在基督裏向我們所定的旨意)論順境或逆境、豐盛或困苦、健康或疾病…就是在任何光景中都需要也都能夠歸榮耀給神。神要我們在任何光景中都感謝祂,其實是出於對我們的愛,因為這是基督徒對祂信心的具體表現,也使我們超越環境,不埋怨不沮喪,而且能夠常常喜樂。倘若世人看見基督徒在生活中有這樣的見證,也必然會歸榮耀給神。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從聖經中,我們看到神對有幾種愛的關係:父子() 、母子()、兄弟、朋友,最後神愛的極致是要與我們成為夫妻合為一體,就像頭和身體、基督和教會、新郎與新婦,就是神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神裡面。這一切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1:910)  

      活出創造者創造的目的,乃是被造者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基督徒一生所要學的是如何藉著信,能夠凡事謝恩,也“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1:12) ,並且先開始學習遵守神一般性的命令,然後再試著明白並遵守神個別性的命令,使我們因著遵守的命令,不但回應神的愛更是活在神的愛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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