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作才算將一生奉獻與主

當我們唱詩禱告的時候常說,願意將一生奉獻與主,是有口無心,還是真心誠意?很多時候是有口無心,所以有人說基督徒在唱詩禱告時最會說謊。


如果是真心誠意呢?有些基督徒真的願意為主而活,他們或許會以為(或被灌輸)一生奉獻與主,就是要當牧師、傳道。要是這樣平信徒就不該唱這類的詩歌或說這樣的禱告。


基督徒到底要如何過每一天才算是為主而活?


首先要知道的是,造物主造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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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做買賣的

人。」

2:16「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

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基督徒常將天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卻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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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

饒恕你們的過犯。」要是照字面來了解此節經文,

會以為若不饒恕別人,神就不饒恕我們,因此我們

的罪還在,那是否表示我們沒就有得救,沒有永生

如果真的是這樣,不饒恕別人的代價也實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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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很多基督徒讀到這節經文都會想,到底自己要結什麼樣的果子才不會被剪去,因而失去對得救的把握。因此為了想要有得救的確據,就漸漸走上守律法、規章的道路,以為如此一來就可以比較心安。

其實基督徒不需要也不應該有這樣的耽心,因為神不可能剪去我們已經在基督裡的新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另外,在13:1講得很清楚:「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既然神的話必永遠立定,決不徒然返回,祂就必然不會把不結果子的兒女趕出家門,因祂愛他們必愛到底。相信很少地上的父親,會因兒女沒有成就他的旨意,就跟他們脫離父子關係,何況是天父。

那麼主耶穌這些話的涵意是什麼?

「凡屬我(in me)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什麼樣的人是屬基督的?就是在基督裏的人。3:27「你們受洗歸入(進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所以屬基督的人,是信而受洗的人,也就是重生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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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6: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天國要努力的人才能進入嗎?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中文所翻譯之“努力”的文意

努力有緩和但持續地用力的意思因此這些經節會讓人以為需要靠自己長期用心的付出以好行為來達到進天國的要求而其他多種中英譯本則翻譯為猛力、強力,意思則是瞬間爆發或是短時間使出大力道可以是外力也可以是自發力,這樣的翻譯令覺得天國是需要強行進入的。

另外要解讀這段經文還有“天國(神國)”這個名詞要定義。“天”必然是天父掌權的地方,所以“天(天上、天堂)”也就是“天國”。;當基督徒於今生讓神在心裡掌權的時候,神的國就在他們心裡17:21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所以“天國(神國)”可以是在天上可以是在讓神掌權的基督徒心裡

一般聖經學者都認為馬太福音是要給猶太人讀的。施洗約翰之前的猶太人都嚴守律法,其實當時的猶太人以被律法框住,也被猶太當權派的人壓制住因此若要在人面前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需要非常大決心和勇氣來面對立即到來的逼迫。所以主耶穌說:「天國是猛力、強力進入的,猛力、強力的人就得著了。」對猶太人而言,這節經文所講的天國指的應該是將來要進入的天上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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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四章

 保羅為何在第四章要轉到亞伯拉罕的信心上?因為他要證明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這個真理不是他首創的,而是曾經成就在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和大衛身上的真理(156;詩321)

 41-5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這樣,如果外面肉身的割禮,不是真割禮,而受割禮不受割禮也都全無功效,那麼,從他開始受割禮的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身究竟得到了什麼?倘若亞伯拉罕是靠著外在的行為被稱為義,就可以誇口說,我被稱為義是靠我自己的努力,我以行為得來的並不是無條件地被稱為義。因為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而亞伯拉罕並不需要做工,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就像先信而後受洗一樣,亞伯拉罕也是先信而後受割禮洗禮和割禮都是信心的記號,也是象徵向情慾死,有新生的樣式以及割去肉體的情慾。

“信”可說是建立人與人之間較深入關係的開始。當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並應許要賜福他成為大國亞伯拉罕照著神的吩咐起而行時,神和他立的約就成立了從此神和他之間就有了神和全人類之間不一樣的的關係。亞當因不信神的話,不順服神,因此犯了罪,跟神隔絕。而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並作了神要他作的,就因此蒙赦罪,被神稱義,跟神恢復親密的關係。從前亞伯拉罕活在罪人之中,也是罪人,但他因信神離開了原來的世界,從此成為跟隨神,被神稱為義(沒有罪)的義人。是他的信,而非他做的工(起而行),使他被神稱為義。因為真實的信,必會產生相對應的順服行為(即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亞伯拉罕因信神離開原來的世界,等於是已經受了心靈的割禮,然後神要他受肉體的割禮,作為分別為聖的記號,如同我們信主後以受洗為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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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聽從夏娃言後果馬上就出現
都怪果子悅眼目  一吃立刻大口嚥
吃後目明才發現赤身露體真丟臉
聽見上帝的聲音趕緊躲進樹林間
亞當你們在哪邊不要躲避我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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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23篇:層次漸進的信心;本於信,以致於信
1. 首先的信心: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當我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並接受祂為我的救主時,耶和華就成為我的父,也是我
的牧者。既然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祂就必然會愛我、保護我、供應我、引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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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祂主動接近病人並醫治他們
1.52-9
在耶路撒冷,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做畢士大,在那裡有一個人,
病了三十八年。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2.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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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然後呢?
一個人因信稱義只是救恩的開始,就像一個死刑犯,雖然因為有人願意為他代受刑責,使他被宣告無罪(稱義)並得以釋放,然而對他而言這樣的救贖還不完全。如果沒有妥善的安排,他出獄後可能很快就回到舊日的生活圈,享受以前的罪中之樂。所以在他進入社會之前,最好先被安置在中途之家,學習新的同時也脫離舊的價值觀、道德規範及生活方式等,好使他的人生能夠有嶄新的開始。
同樣一個人得救的第一步雖然已經因著信主而被稱義,且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但他這個人的心思意念卻仍然還是活在過去的罪惡世界中,然而一個已經在罪上死的人,就不可仍在罪中活著,因此他需要一個新的生命及聖靈來幫助他,使他一舉一動能有新生的樣式。所以得救的第二步就是需要一個受聖靈引導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子呼叫:“阿爸!父!”因此羅五:1011說,我們要因主耶穌的生(復活)得救。因為主耶穌將祂復活的生命就是靈的生命賜給我們,這個生命是不會犯罪的有能力可以過屬天的,以神為樂的生活
每一個在亞當裡的人都是從血氣生的,從情慾生的或是從人意生的,是為舊人。都有著從亞當而來的罪性。無論有無犯罪,都是必然的罪人,一生被罪綑綁、轄制,無從逃脫,成為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
所以在亞當裡的人必須死,而基督徒也同樣已經死了。西33a因為你們已經死了我們受洗時歸入基督耶穌的死,已經和祂同死同復活,只是死的是我們在亞當裡的舊人。而復活的是,在基督裡得一新生命,成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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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亞當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主耶穌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我們因信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所以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而我們也因著信,才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在患難中也能夠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
然而這恩典,是主耶穌付上生命的代價所換來的,祂被交給人釘十架,是為了我們的過犯,所以我們不能辜負神的愛,仍然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同時主也復活了,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因此如果我們要得被神稱為義的恩典,必須因信進入基督裏,和祂同死同復活,就必得著神所加給的基督的義。因為主耶穌在世上的無罪生活,已經滿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而成為義律法無法定祂的罪,而祂也不需為自己的罪受罰因此當我們藉著信在基督裏和祂聯合時祂就成為我們的義律法無法再對我們有任何要求另外祂又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付出罪的工價我們就不用再為自己的罪(包括所有過去的現在的及將來的罪)付代價。同時因著我們已經在十字架上和主同死,從此對律法而言我們算是死了,當然也就脫離了律法的綑綁,由罪中得到釋放。所以一個人信主以後不是不會再犯罪,而是律法無法再控告我們。又加上我們已經和主同復活有了可以勝過罪的新生命(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可以勝過罪不再受它的轄制而有可以不犯罪的自由。從此要選擇的是當誰的奴僕,要當罪的奴僕還是當義的奴僕。
就律法而言我們已經死了,我們也已經有了選擇不犯罪的自由然而雖然在我們和主同復活時,神就賜給我們一位有著新生命的新人,但是原本的舊人卻仍然還活著,以致於形成新、舊兩人一起活在同一個身體裏的現象。因為律法所引發的權勢,仍然還會影響著我們的舊人因此有了選擇犯不犯罪的自由,卻反而使我們裏面的新、舊人之間,為了順服神的律或肢體中的律,而產生了拉扯之苦。感謝主!如果我們順服了舊人,其所產生之言行、思想,都已經不會再被定罪,因為這個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在神眼中他是已經死了的人他所作所想的一切無論世人看是好是壞都同樣不會被記念。而倘若我們的自由意志順服了新人(就是順服聖靈),就會得著生命和平安。只要我們經常操練順服聖靈,我們就能夠更容易明白聖靈的意思,願意順服聖靈而行屬靈的生命也會隨著漸漸成長,使我們越來越確信自己有著神兒女的身份和地位可以盼望將來身體的得贖
現今我們活在世上隨時都有聖靈的幫助神也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好叫我們這些愛祂的人得益處神為我們眾人把自己的兒子捨了,使我們在基督裏得稱為義,從此不再有誰能控告我們,定我們的罪,因為我們是神所揀選的人,被神稱為義了。我們深深相信並體會不論在何種環境何種光景中神在基督裏所要賜給我們的是那不可測度且無法被隔離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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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好行為論救恩,則大衛得救了沒?
“委身救恩”及“白白救恩”兩派爭論已久,遺憾的是他們似乎都各有聖經根據,因此常使信徒不知所從。雖然現在爭論似乎已經不再白熱化,但歧見仍然存在。這不只是單純的看法不同,而是深深地影響著眾多信徒對“救恩”真理的認識正確與否,也關乎個人對得救的有無把握。現在教會中,仍不時會有將行為與得救聯結在一起的教導,如常在Good TV中出現的大衛鮑森。
“委身救恩”或是“主權救恩”:這派人認為人一旦接受福音就該服在神的主權下,包括委身,悔改,離惡行善,結出義的果子…。內在的心態以及外在的行為等全都要改變,若只有“心裡相信,口裡承認”的決志,只能算是馬虎的信仰,是不能得救的。2: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他們相信雅各所講的行為指的是好行為。
“白白救恩”:3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6:47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即神的救恩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人的。人的得救完完全全是出於神的恩典,是神白白賜給的。只要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從大衛的一生看他的信心和行為,大衛對神有絕對的信心,而作出對應信心的絕對順服的行為。所以神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然而大衛對神的信心,並沒有讓他作出符合現代 “委身救恩” 派所主張的,人若真心信神,就必然帶來心態的改變,並行出他們所謂的好行為。只是大衛雖然對神有堅強的信心,卻是對人作了許多件“不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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