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教會在聖餐聚會時,擘餅前都會要求基督徒自我省察,就是先認罪後再擘餅。雖然這種作法毫無經文的根據,卻被眾多教會奉為圭臬。當然,他們很可能會引用林前11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喫這餅、喝這杯”這節經文來支持這個傳統,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下節經文“因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若再加上林前1117--34節的這段經文,保羅所說的“人應當自己省察”,很顯然指的是,省察自己有沒有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免得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喫喝了自己的罪,而不是在那裏拼命省察自己的罪,認自己的罪,然後才能安心地喫餅、喝杯。另外,主在三卷福音書中,設立聖餐時,也絲毫未提,個人要先認罪再擘餅。

    主為何要設立聖餐?在路加2219主耶穌自己講的非常清楚,“為的是記念我”。保羅在林前112425節又再提到主自己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擘開)的…為的是記念我”、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的是記念我”。因此,主設立聖餐的用心應當是相當清楚的,就是要記念祂為我們所付出的,不要忘記。祂的身體是為我們擘開的,祂被鞭打,被釘在十字架,是為贖我們的罪(罪性sin,羅66),我們喫餅,象徵在祂的死上與祂聯合。祂的血流出,是為與我們立新約,也使我們的罪(罪行,sins 2628)得赦。我們喝杯,象徵與祂的生命聯合,因血裏有生命(1711)

  所以,我們每逢喫喝,為的是記念主。每次的擘餅聚會都是以主為中心,以主為焦點,心中滿了感恩,也充滿喜樂。感恩是因祂為我們所作的犧牲,喜樂是因祂賜給我們復活的生命。

    其實基督徒的認罪,按理說不應該只在每星期甚或是在每個月的聖餐才認一次,而是平時自覺有罪就要認。倘若,在擘餅聚會的過程中有部分,甚或是相當多的時間,成為基督徒的認罪聚會。使我們的罪行,變成我們在擘餅聚會中(至少是前半段)思想的重心。如此一來,擘餅聚會反倒成為一群基督徒在那裏記念自己的罪,而不是在記念主,那麼擘餅聚會的屬靈意義就完全模糊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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