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3“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           

    “傳福音”幾乎是許多基督徒耳熟能詳或琅琅上口的一個詞,因為信主以後(不論信多久,對真理清不清楚),教會牧師、傳道甚至弟兄姊妹都會一再叮嚀我們要傳福音。而大多數人所聽的或所傳的“福音”指的是領人歸主(使人重生得救)。但是聖經中福音的內涵僅僅只涵蓋重生的道理嗎?要是這樣,則聖經中的許多卷書似乎就多餘了。

    福音,是使人得福的音訊,就是好消息。“好消息”在不同的時空,對不同的人,則代表著不同的意義。對不認識主耶穌救恩的人而言,重生得救的道理當然是最重要、也是最珍貴的福音,然而,對許多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來說,聖經裏面還有各種不同的好消息(恩典)等著被支取。   

    我想活在現實中的基督徒,都知道一個人信主後,並不是從此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基督徒只要活在這個世界,就有可能遭遇外邦人所經歷的一切事,順境或逆境,快樂或悲傷,喜樂或憂愁,得意或失意等等。有時基督徒甚至還會因堅守信仰,而遭受各種不同形式的困擾或迫害。所以,撇開永生的救恩不說,基督徒甚至比外邦人更需要福音,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如果基督徒不懂得抓住神的福音且活在神的恩典中,也無法活出有恩典及令人羨慕的生命就太可惜了。

    聖經中既然有那麼多美好的應許等著我們去兌現 (3018 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基督徒,在他們的生命中沒有喜樂?有一些基督徒,並不知道聖經中有哪些應許,而對另外一些基督徒來說,聖經中的應許也只是一些字句。  

      關於這種情形,個人覺得牧師、傳道、長執等負責教導的人,多少都有

一些責任。對所牧養的羊,特別是小羊的教導,常侷限在督促他們,要讀經、要禱告、要奉獻、要傳重生得救的福音、要服事、要榮耀主、要宣教等,講道也常是以經解經,偏重理想,不切實際,沒把神的話帶進生活裏。

    基督徒應該活在喜樂中,雖有憂愁也是暫時的 (彼前 16)。因此,我們傳福音的對象,不是只限於還沒信主的人。有那麼多神的兒女,可以活在無限的恩典中,卻過著不快樂,甚至是痛苦、心靈貧窮的生活。如果教會出於疏忽、或不懂、或沒有能力把好信息傳給活在痛苦中的弟兄姊妹,實在遺憾。

    遵守並操練神的命令:饒恕、凡事謝恩、保守心思、說造就人的話語等,是帶領基督徒進入喜樂生活的一條路。

    當然,如果要把這樣的福音傳給弟兄姊妹,我們自己必須先得著神福音的好處,才能和有需要的人分享,並求聖靈的幫助來帶領他們進入神應許的真理裏。使凡得著新生命的基督徒也能得著更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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