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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經文中得到一個結論:就是一個人要先承認自己是罪人,並願意悔改才能受洗也才會真正得救所以受洗得救成為神的兒女,必須先認罪悔改。因著中文譯詞「悔改」的字面意思,他們認為悔改不只要有「悔」,還要有「改」;單單「悔」還不夠,還要「改」。「悔」是要後悔過去的罪行,「改」則是要改變將來的行為。

 

其實「悔改」這字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並沒有中文翻譯為「悔改」時,大家所領受的含意。一個人要信主當然必須要有心思的轉變,因為心思不轉變是不可能信主的。他必需先要後悔以前口裏不肯承認心裏不願相信心態,從而轉變為口裏願意承認心裏完全相信耶穌是神是神的兒子。因此想要得救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涉及先認自己的罪,後悔自己的罪,並改正自己的罪這樣的先決條件

 

    主耶穌呼召十二門徒時並沒有要他們認罪,另外從聖經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個案,顯明人信主受洗前並沒有被要求先認罪,先承認自己是罪人,且願意悔改,才為他們施洗。 有人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埃提阿伯人的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於是就幫哥尼流施洗;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保羅對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禁卒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聖經中,唯一把悔改和受洗連在一起的經節是在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但是如果我們讀了上下文就知道,他們當中很多人曾參與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事件。彼得責備他們,而他們聽見覺得扎心,問說:我們當怎樣行?所以彼得要他們先改變(悔改)迫害而且不相信耶穌的心態,轉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他們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的罪才能得赦。顯然彼得並非要這些人先認自己個人的罪,再受洗。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聖經既然已經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受洗及得永生的唯一條件是。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必再隨己意地加上認罪悔改或其他別的要求,在進入神的救恩上加條件,加門檻。一個人信主成為基督徒後,如果開始認真追求真理,越來越認識神,就越來越靠近光,被基督光照,也會因而越來越認識自己,看見自己實在是個罪人,自然而然就會想要改變(悔改),並求主耶穌的幫助,使自己離開罪,也叫自己行事為人能與蒙召的恩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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