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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四章

 保羅為何在第四章要轉到亞伯拉罕的信心上?因為他要證明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這個真理不是他首創的,而是曾經成就在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和大衛身上的真理(156;詩321)

 41-5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這樣,如果外面肉身的割禮,不是真割禮,而受割禮不受割禮也都全無功效,那麼,從他開始受割禮的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身究竟得到了什麼?倘若亞伯拉罕是靠著外在的行為被稱為義,就可以誇口說,我被稱為義是靠我自己的努力,我以行為得來的並不是無條件地被稱為義。因為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而亞伯拉罕並不需要做工,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就像先信而後受洗一樣,亞伯拉罕也是先信而後受割禮洗禮和割禮都是信心的記號,也是象徵向情慾死,有新生的樣式以及割去肉體的情慾。

“信”可說是建立人與人之間較深入關係的開始。當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並應許要賜福他成為大國亞伯拉罕照著神的吩咐起而行時,神和他立的約就成立了從此神和他之間就有了神和全人類之間不一樣的的關係。亞當因不信神的話,不順服神,因此犯了罪,跟神隔絕。而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並作了神要他作的,就因此蒙赦罪,被神稱義,跟神恢復親密的關係。從前亞伯拉罕活在罪人之中,也是罪人,但他因信神離開了原來的世界,從此成為跟隨神,被神稱為義(沒有罪)的義人。是他的信,而非他做的工(起而行),使他被神稱為義。因為真實的信,必會產生相對應的順服行為(即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亞伯拉罕因信神離開原來的世界,等於是已經受了心靈的割禮,然後神要他受肉體的割禮,作為分別為聖的記號,如同我們信主後以受洗為記號。

46-8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大衛像亞伯拉罕一樣是不用做工,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就是主不算為有罪的人。因為的過犯已蒙赦免,的罪已得遮蓋,就被神算為義。其實大衛有很多過犯,但神說他是合我心意的人

49-12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因信稱義是人一生最大的福氣,因為人只要願意相信並接受,我們過去、現在及將來所犯的一切罪,就被神無條件的一筆勾消,而且和神成為父子關係,可以隨時隨地坦然無懼的來到祂面前。這樣的恩典完全是出於神的愛和憐憫,只能由神自己白白的賜予人絕對不可能以任何行為、努力、方法、物質、甚至生命來換取,更不要說能夠用割禮來換取。否則主耶穌代死的恩典就不是無價而是有價碼的。無價的意思可說是無限量的價值是出於愛和恩典的白白給予只能經由信(接受)來獲得絕不可能被任何人所主動付出的任何代價來換取。神的愛恩典憐憫和饒恕等亦如是。無價的意思也可說是無法定出價碼的寶貝或說是沒有價碼只送不賣凡願意都可以前來白白領受

413-16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這裏講的後裔,指的是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屬靈後裔。“承受世界”的世界,可能是基督徒將來要跟基督一起作王的世界,或是指22: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中所說的萬國。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是因亞伯拉罕神的話信而順服,不是因行律法,否則信神的話就完全失去其意義,應許也就廢棄了。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是要人知道,靠自己再怎麼努力也無法達到神的要求以致犯罪因此使神忿怒,叫人受到該受的刑罰。

沒有規定就不會有犯規的問題,同樣沒有律法就不會有違背律法的問題,因為無法全守律法,所以只會惹動神忿怒。因此人不可能藉行律法而得為後嗣,只能憑信心支取神的應許,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因為不需付上任何代價,所以是得為後裔乃是白白的恩典。而得為後裔的應許,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信主猶太人,也要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外邦人。

417-22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新漢語譯本十七節“叫死人復活”另譯為“叫死人得生命”。

亞伯拉罕覺得,雖然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但是相信神可以“叫死人得生命”。而雖然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但是相信神,可以使無變為有,就是使撒拉重新有生育的能力(萎縮的卵巢重新排卵)。因此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而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樣的信心就算為他的義

此處經文和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這兩段亞伯拉罕和撒拉信心的稱讚,是神給了我們因信稱義及白白恩典的明證因為創世記的經文告訴我們神應許他們以撒時亞伯拉罕喜笑,撒拉暗,心裏並不相信,而且撒拉要亞伯拉罕和夏甲生小孩亞伯拉罕也恭敬不如從命這都顯示他們信心有軟弱的時候但是神只看他們作到的而不看他們沒有作到的

就如,希伯來書稱讚某些人的信心「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但舊約聖經卻記載了他們的軟弱「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基甸兩次求應証,而且作了以弗得。耶和華吩咐巴拉打耶賓王的將軍,巴拉說:「你底波拉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著榮耀。參孫被大利拉騙了四次耶弗他許了一個愚蠢的願要將第一個迎接他的獻為燔祭害女兒終生不能嫁大衛…

423-25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凡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將來都得算為義。此處“將來”兩個字並非指未來時態。兩個字亦可翻為“將要”,有必然的意思,是我們一旦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祂就將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因此神的義即算為我們的。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祂被誰交給人?有說是神為了要使祂背負我們的過犯,救贖我們的罪過,而將祂交給人釘十架,也有說是猶太人把祂交給人釘十架。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主耶穌的代死不是已經叫我們成為無罪,稱義了嗎?林前:15-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為什麼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就仍在罪裡?因為基督若沒有復活,就沒有復活的生命,表示祂自己也沒有辦法勝過死亡,當然祂就更不可能賜下復活的生命,使信祂的人都可以脫離罪而稱義,並勝過死亡。如同一個被囚多年的罪犯,有人幫他付了贖價,他被無罪釋放,如果沒有給他一個新生命,幫助他過新生活,那麼這種救贖等於只救一半,因為他註定很快就會再犯罪,而又回到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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