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亞當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主耶穌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我們因信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所以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而我們也因著信,才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在患難中也能夠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

 

      然而這恩典,是主耶穌付上生命的代價所換來的,祂被交給人釘十架,是為了我們的過犯,所以我們不能辜負神的愛,仍然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同時主也復活了,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因此如果我們要得被神稱為義的恩典,必須因信進入基督裏,和祂同死同復活,就必得著神所要加給的義。因為主耶穌在世上的無罪生活,已經滿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而成為義律法無法定祂的罪,而祂也不需為自己的罪受罰因此當我們藉著信在基督裏和祂聯合時祂就成為我們的義律法無法再對我們有任何要求另外祂又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付出罪的工價我們就不用再為自己的罪(包括所有過去的現在的及將來的罪)付代價。同時因著我們已經在十字架上和主同死,從此對律法而言我們算是死了,當然也就脫離了律法的綑綁,由罪中得到釋放。所以一個人信主以後不是不會再犯罪,而是律法無法再控告我們。又加上我們已經和主同復活有了可以勝過罪的新生命(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可以勝過罪不再受它的轄制而有可以不犯罪的自由。從此要選擇的是當誰的奴僕,要當罪的奴僕還是當義的奴僕。

 

      就律法而言我們已經死了,我們也已經有了選擇不犯罪的自由然而雖然在我們和主同復活時,神就賜給我們一位有著新生命的新人,但是原本的舊人卻仍然還活著,以致於形成新、舊兩人一起活在同一個身體裏的現象。因為律法所引發的權勢,仍然還會影響著我們的舊人因此有了選擇犯不犯罪的自由,卻反而使我們裏面的新、舊人之間,為了順服神的律或肢體中的律,而產生了拉扯之苦。感謝主!如果我們順服了舊人,其所產生之言行、思想,都已經不會再被定罪,因為這個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在神眼中他是已經死了的人他所作所想的一切無論世人看是好是壞都同樣不會被記念。而倘若我們的自由意志順服了新人(他是聖靈的奴僕),就會得著生命和平安。只要我們經常操練順服聖靈,我們就能夠更容易明白聖靈的意思,願意順服聖靈而行屬靈的生命也會隨著漸漸成長,使我們越來越確信自己有著神兒女的身份和地位可以盼望將來身體的得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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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利亞, 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他來幫助我。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10:39-42)

教會裏普遍有一種說法就是:「雖然主耶穌似乎比較欣賞坐在祂腳前聽道的馬利亞,而較不認同伺候許多事而忙亂的馬大。但是,如果大家都是馬利亞,那誰要當馬大,因為馬大在教會裏的服事是不可或缺的,假如沒有馬大事工就停擺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教會裏沒有馬大事工也不會因此停擺因為:

  1.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表示她心裏沒有平安,因此她很可能並不是照主耶穌的心意,而是照自己的想法來服事祂,或許到頭來她只是白忙一場。
  2. 馬利亞 坐在耶穌腳前聽著祂講道,並不意謂著她從頭到尾都不會幫忙。或許聽完道,她就可以因著更認識主,而更清楚主的心意,甚至可以直接問主的想法,而能完全照祂想要的去作。
  3. 大多數有心在教會裏服事的人,都是按著自己的人格特質及自己對神的概念、想法、喜好等在服事祂。但是,如果真要照主的心意來服事祂,就必須先要認識祂,藉由明白祂話(聖經)的精意,也要藉著用心靈和誠實的禱告、敬拜來親近祂,才能真明白祂的旨意。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5:17)

10:39-42的經文中,顯示主耶穌看重信徒靈命的成長,更勝過外在事務的服事。當然基督徒在教會裏,不必然不是馬利亞的就是馬大。最理想的是先作馬利亞,再作馬大。基督徒要渴慕個人靈命的成長,也要看重教會的事工,就是要先學會安息等候,才懂得如何事奉。儘量作到手雖忙,心卻不亂,避免像馬大一樣,思慮煩擾心裡忙亂,就容易開始抱怨。 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30:15)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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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基督徒都被教導,應該要多作見證來榮耀神,特別是從神那裏有所得的時候就更要多多的宣揚神的恩典。因此很多教會有感恩聚會特別是在年終時,更會要大家多多數算神的恩典。少數教會甚至暗示或明示基督徒若不將神的恩典講出來,神會不高興,也可能就把恩典收回去。很多時候述說神的榮耀,神的愛,神的恩典是基督徒該作的,然而不要把作見證當成是非作不可的例行公事,以為不這樣就是不感恩甚至會得罪神。其實神更在意的應該是蒙恩的人懂得回來感謝祂歸榮耀給祂(1717)。那麼要在甚麼情況下才為神作見證呢?  

 

   從主耶穌醫好各個病人時,對他們所作的不同吩咐,可以作參考。太81大痲瘋的得潔淨,太930瞎眼的得看見,可736聾啞的得醫治,主耶穌都囑咐他們不可告訴人。太2034兩個瞎眼的得看見,可以跟從耶穌。可519主耶穌趕出鬼,要被鬼附的傳說主所作的,但卻不讓他跟隨。

  

   從以上的經文看起來,似乎是病得醫治的不要他們講出去,但被趕鬼的卻要他宣揚。至於能不能跟隨主,瞎子和鬼附的他們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樣。主有主的心意和考量我們並不懂,但是起碼可以知道主耶穌的命令並不是一成不變。因此,當我們得到神的恩典時,當然要感恩,但若無清楚的感動,就不一定是非要講出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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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很多基督徒認為這句話指的是,一個人一旦信了耶穌,就必然會有行為上的改變,就是所謂好基督徒的行為,以符合他們所認為的基督教道德觀(標準及規範),否則這人就很可能還未得救他的信心是死的,因為他沒有表現出基督徒該有的行為。這真的是雅各的意思嗎?當然不是!因為好基督徒的行為認定乃是隨著個人、教會、地區、族群等的主觀判斷而有所不同聖經中提到的好行為,不是照人的標準乃是各別基督徒因著相信神的愛,順服神在心中感動,願意遵守神的旨意所行出來的行為。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2:13)

 

為什麼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因為真正的信必然會產生對應的行為。信(believe)是動詞,所以必然有動作的性質及狀態之產生。而信心(faith)是名詞,是根據對某人、事、物信任的多寡,而願意向其付出或託付的程度。我聽過一個比喻:有個基督徒在漆黑中掉落懸崖時抓住一棵小樹,大喊耶穌救我,主出現了,這個基督徒說求主拉我上去,主說你相信我會救你嗎?這人說我相信,主說那你就放手,那基督徒說不行放,放手就掉下去了,求主快點拉我上去,主說你要相信我,放手吧,就這樣來回多次,這人始終不敢放手,最後終於體力不支而鬆手,結果發現地面只在他腳下一尺。還有另外一個故事:有一個表演者在一條橫越瀑布的鋼索上推著獨輪車輕鬆地走過來走過去然後用擴音器問觀眾相信不相信他可以載著人這樣走來走去大家都說相信但當他邀請人上去坐且會有獎賞時卻沒有人敢上去這就是雅各所說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因為真正的信心必然會產生對應的行為就像在這兩個故事中的信心所要求的放手和交託

 

如果我對某人說“我相信你”,其實這句話並沒有實質意義。因為當我對一個人說我相信你時,並不表示我對他是徹頭徹尾完完全全的相信,必須要指明相信他什麼。我相信一位醫生能夠幫我動腦部手術,但我大概無法信任他開我的心臟。如果我對這位醫生說,我相信你是最好的神經外科醫生,卻跑去找別人開腦,這樣的信乃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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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應該要活得喜樂嗎?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4:4)保羅非常肯定的告訴我們得喜樂,然而如果我們留心看看我們周遭會發現常常喜樂基督徒並不多為甚麼?有各種不同的原因造成許多督基徒得並沒有喜樂。其中最大的因素是“己”的存在,人之沒有喜樂的根源是因為有“己”失去“己”已有的,或得不到“己”想要的所以一切不喜樂的來源,大都是關乎我們這個“己”

       一個基督徒得喜樂不喜樂的另一個決定因素,在於他信主後接受了甚麼樣的教導,以及漸漸追求認識神後,選擇了相信何種神學觀,這就決定了他對神的家本質的認知,並且關乎進入神的家以後的生活態度和喜不喜樂。茲舉三個比喻闡釋之:

    有三個比鄰而居的貴族之家,分別為甲、乙、丙三家,都是家道豐富,品格高尚,待人仁慈,名聲良好的尊貴家庭。他們知道外面有非常多無家可歸的小孩,這些小孩到處遊蕩,全身骯髒,滿口謊言,債務纏身,偷竊打架不斷。因此家主起了憐憫的心想認養他們,但知道他們不會了解怎麼會有這種事,也不敢靠近貴族的城堡,所以就差派自己兒子(稱之為少主)進入他們當中尋找願意被認養的小孩。三家少主都向這些小孩保證,只要他們願意被認養,一切所欠的錢,所犯的罪,都可以幫忙解決。大部份的孩子都不相信有這麼好的事,然而也有少部份的人信少主們的話,準備跟著他回到城堡,這時三家的少主卻分別告訴不同的話這些小孩自己決定要跟誰。

    甲家少主:你們若願意信我的話就可以跟我進去,從此就像我一樣是我父親的兒子所有屬於我的,你們都同樣有份。我會發一份手冊,手冊裏面詳細記著,你們可享有的權利及一些希望你們守的規矩。每個人都會有一個導師跟著,他會教你們怎樣享受這些權利,只要你們越聽從他,就越知道如何享受更多權利,而他也會提醒你們守規矩。我父親所有的規矩都是為了你們好,因為所有的規矩都是出於愛,要是你們不守規矩就會傷害自己或別人,他會焦急傷心難過。要是你們沒有守規矩,我父親也絕對不會趕走你們,除非你們自己要離開不再回來,因為他愛你們如同親生兒子

    少主:你們若願意信我的話就可以跟我進去,從此就是像我一樣是家主的兒子所有屬於我的你們都同樣有份。我會發一份手冊,冊子裏面詳細記著你們可享有的權利,及一些希望你們守的規矩。關於如何得到權利的事項,你們只要照著冊子裏的要求作即可得到。另外,因為你們以前作了非常多的錯事在這個家我們都是規規矩矩的,所以在這個家守規矩是很重要的。你們越守規矩,家主就越喜歡你們,而你們享受到權利的機會就越高。所以你們要常常檢討自己有無過錯,如果有只要去求家主的原諒,他就會儘量原諒你們。不過我還是必須要警告你們,要是你們持續一直犯錯,家主也有可能命令你們離開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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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經文中得到一個結論:就是一個人要先承認自己是罪人,並願意悔改才能受洗也才會真正得救所以受洗得救成為神的兒女,必須先認罪悔改。因著中文譯詞「悔改」的字面意思,他們認為悔改不只要有「悔」,還要有「改」;單單「悔」還不夠,還要「改」。「悔」是要後悔過去的罪行,「改」則是要改變將來的行為。

 

其實「悔改」這字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並沒有中文翻譯為「悔改」時,大家所領受的含意。一個人要信主當然必須要有心思的轉變,因為心思不轉變是不可能信主的。他必需先要後悔以前口裏不肯承認心裏不願相信心態,從而轉變為口裏願意承認心裏完全相信耶穌是神是神的兒子。因此想要得救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涉及先認自己的罪,後悔自己的罪,並改正自己的罪這樣的先決條件

 

    主耶穌呼召十二門徒時並沒有要他們認罪,另外從聖經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個案,顯明人信主受洗前並沒有被要求先認罪,先承認自己是罪人,且願意悔改,才為他們施洗。 有人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埃提阿伯人的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於是就幫哥尼流施洗;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保羅對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禁卒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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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15:2)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6:37)

 

    很多基督徒看到第一節經文會以為是主耶穌在警告我們,縱然已經信祂屬於祂,要是不結果子還是會被神棄絕。如此就產生了幾個問題:

一、信主的基督徒並無得永生的確據和把握,除非結了果子。

二、要結甚麼樣的果子?聖靈的果子?傳福音的果子?服事、奉獻、讀經、禱告、幫助人…的果子?要達到何標準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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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4:15)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15:10)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14:21) 

        為什麼愛主的就一定會遵守主的命令,而遵守祂命令的,就在祂的愛裡。反之,若不遵守主的命令,等於是不愛主,也就不在祂的愛裡。難道主的意思是要我們成為唯命是從的乖小孩,否則即表示我們不愛祂,而祂也就不愛我們。真的是這樣嗎?

        神是愛,所以神一切的命令都是出於愛。我們遵守祂的命令就是在祂的愛裡,如果我們拒絕遵守祂的命令,是我們不接受祂的愛,自己走出了祂的愛,而不是祂就不愛我們。祂又是如此的默然愛我們,因此當我們遵守祂的命令願意接受祂的愛時,祂必因我們的順服歡欣喜樂,且喜樂而歡呼(3:17) 同時藉著我們的順服也表達了對祂的愛和信心。譬如父母要小孩不熬夜,這是出於愛。小孩聽了去行是接受並相信父母的愛,而父母也會很欣慰他們的願意順服。小孩使父母高興,就是對父母的愛(孝順)。假若小孩不聽話繼續熬夜,等於拒絕了父母的愛,並且讓父母耽心他們的健康,那就是不愛(孝順)父母。

        我要把甘心祭獻給你(54:6)。我們順服神必須是出於甘心,不是由於害怕懲罰,也不是想利益交換。我們甘心順服是因為知道神命令的精意是愛。我們必需順服祂的命令才能進入祂的愛裡,也才是真正的愛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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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7:21神的國(天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

    天”乃是天父所在之處,“天國”指的是天父掌權的地方。“天”也必然是天父掌權的地方,所以天國既存在於天上,也存在於地上,就是那些願意讓天父掌權的人心裡或當中。因此從上述三節經文,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在天國裏不論是將來的天國還是現今的天國。  問題是如何才算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如果是天父所有的旨意(命令)都要遵行才能進天國的話那還有誰能進去呢

    在天上的旨意必然暢行無阻,不論在那裡,的旨意被遵行的地方是天國在地上因為人的悖逆及撒旦的欺騙而不肯順服神,所以主耶穌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此當個人及教會遵行旨意的時候他們就在天國裏,人及教會不肯順服神的時候,他們就在天國外。所以還活在世上的基督徒,經常是有時在天國裏(順從聖靈時)有時在天國外(順從肉體時)。譬如,當基督徒感謝讚美神時願意饒恕人時就是在天國裏。埋怨人時不願意饒恕人時就是在天國外。

      但是基督徒要如何遵行天父的旨意將來才能進入神榮耀的國度裏呢?神的命令       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 (約一3:2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12)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6:16) 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約一4:15)由此看來,如果我們遵行神的命令(旨意),就是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就必得救,就必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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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3:3)。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3:5) 重生基督徒是從聖靈生的,我們懂,但是從水生的是甚麼意思?解經書上有不同的解釋:1.洗淨、潔淨 2. 悔改(約翰的洗)3.聖靈的代名稱4.洗禮…等。關於主耶穌所說“從水生”的含義,個人的領受是指新約時代的洗禮。然而個人一定要受過洗才能重生得永生嗎?顯然不是,不然釘在主耶穌十架旁的強盜就無法進樂園了。那此處洗禮所象徵的意義是甚麼?就是“死而後生”,即主所說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因此,若一個從肉身所生的人想要得到靈的生命,就必須願意先失去血氣的生命當保羅說: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也就是願意信耶穌的人,他們血氣的生命乃藉著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死,即基督徒在基督耶穌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和祂同死),也就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和祂同活),此時聖進入基督徒心裡而基督徒也因從靈生而重生,並且有了靈的生命

 主所說“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的真理,不只是關乎一個人的重生,也是信主後的基督徒一生要學習操練的功課,就是將舊置之於死地使新能夠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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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4:25)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5:37)

 人為何要說謊來隱藏事實?目的是保護自己或保護別人,害怕說實話的後果,為了得到利益或好處,想陷害別人,顧自己或別人的面子,討好別人,不得罪人,權威的壓力,情急之下,圓以前的謊,約定的話無法履行,答應的事作不到…。

 有人說謊會很難過,有人則出口成謊被拆穿也無所謂。謊言可能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出現,可以嚴重傷害別人也可以無傷大雅。大多數的謊言都會傷害人(自己或別人),少數的謊言並不具傷害性(如:礙於情面的客套話),而極少數的謊言甚至可造就人(如:對開始認真學習新東西的人的不成熟作品,講正面鼓勵的話而非負面的實話)

 我們乃是活在充滿謊言的世界裏,它存在於各行各業,各個社會階層,各種領域,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族群,也就是說它無所不在。因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牠是說謊之人的父。人的一生當中或多或少都有可能說謊,因為有太多的時候需要我們主動或被動()地說謊,而大概沒有人能夠一輩子都沒說過謊。假如有一個人說他絕不會說謊,那聽聽就好,甚至對他的話要更加小心。如果一個基督徒說他絕不會說謊,只要請他思想一下他所作的禱告,所唱詩歌的歌詞就可以了,其實這更嚴重因為他說謊的對象是上帝。我們知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喇合,參孫,大衛,彼得等都說過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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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另譯:猛力,強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1:12)。!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16:16)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16:17)

 

    努力有緩和但持續地用力的文意因此這些經節會讓人以為需要靠自己長期用心的付出以好行為來達到進天國的要求而其他多種中英譯本則翻為猛力、強力,意思則是瞬間爆發或是短時間使出大力道可以是外力也可以是自發力,這樣的翻譯令覺得天國是需要強行進入的。主耶穌的意思是什麼?個人的想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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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很多基督徒認為這句話指的是,一個人一旦信了耶穌,就必然會有行為上的改變,就是所謂好基督徒的行為,以符合他們所認為的基督教道德觀(標準及規範),否則這人就很可能還未得救他的信心是死的,因為他沒有表現出基督徒該有的行為。這真的是雅各的意思嗎?當然不是!因為好基督徒的行為認定乃是隨著個人、教會、地區、族群等的主觀判斷而有所不同聖經中提到的好行為,不是照人的標準乃是各別基督徒因著相信神的愛,順服神在心中感動,願意遵守神的旨意所行出來的行為。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2:13)

 

        為什麼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因為真正的信必然會產生對應的行為。信(believe)是動詞,所以必然有動作的性質及狀態之產生。而信心(faith)是名詞,是根據對某人、事、物信任的多寡,而願意向其付出或託付的程度。我聽過一個比喻:有個基督徒在漆黑中掉落懸崖時抓住一棵小樹,大喊耶穌救我,主出現了,這個基督徒說求主拉我上去,主說你相信我會救你嗎?這人說我相信,主說那你就放手,那基督徒說不行放,放手就掉下去了,求主快點拉我上去,主說你要相信我,放手吧,就這樣來回多次,這人始終不敢放手,最後終於體力不支而鬆手,結果發現地面只在他腳下一尺。還有另外一個故事:有一個表演者在一條橫越瀑布的鋼索上推著獨輪車輕鬆地走過來走過去然後用擴音器問觀眾相信不相信他可以載著人這樣走來走去大家都說相信但當他邀請人上去坐且會有獎賞時卻沒有人敢上去這就是雅各所說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因為真正的信心必然會產生對應的行為就像在這兩個故事中的信心所要求的放手和交託

 

如果我對某人說“我相信你”,其實這句話並沒有實質意義。因為當我對一個人說我相信你時,並不表示我對他是徹頭徹尾完完全全的相信,必須要指明相信他什麼。我相信一位醫生能夠幫我動腦部手術,但我大概無法信任他開我的心臟。如果我對這位醫生說,我相信你是最好的神經外科醫生,卻跑去找別人開腦,這樣的信乃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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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什一奉獻在大多數教會裡,基本上還是主流教導,他們主要的聖經根據有三處 :

一、亞伯拉罕獻什一給麥基洗德是在摩西頒佈什一律法之先,所以什一不是律法,不過割禮也是在頒佈律法之先,那我們要不要守割禮

二、瑪拉基書三章,神要以色列人守什一,只是這明明是在律法時期,而且神是非常痛心地對本就該守律法,卻不但不守律法,還藐視神的以色列入講的

三、太2323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主耶穌責備的對象是恪守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當然會要他們繼續律法,不過重點是要告訴他們,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是們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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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過這些人的書以及瀏覽他們網路上的作品,大致可歸納出幾個共同點:

1.他們都是神所特別揀選的。

2.耶穌會向他們顯現並且對他們說話。

3.耶穌親自或是差遣天使帶他們上天堂及/或下地獄。

4.他們都看到了極美的天堂和無比可怕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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